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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深圳新闻 日期:2017-8-10 13:32:45 人气: 来源: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17年上半年,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技术领先型全球化竞争策略,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推动LED应用、金融科技和体育新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又创新高,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总金额约8.24亿元, 为实现全年“跨越式”发展目标奠定了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025,659.05元,同比增长148.53%;实现营业利润58,881,870.60元,同比增长94.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76,646.21元,同比增长123.39%。业绩同比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本期千百辉收入并表,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等。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LED应用行业采取大市场营销战略,加强国内外营销服务平台的建设,集中资源在新的高密度LED显示产品市场进行拓展,尤其在户外高密度LED应用市场引领行业。

  在LED显示领域:公司继续在亚太和欧美等中高端市场持续投入,聚焦在广告、体育、租赁、广电、大交通、人防高端零售、高端会议系统等八个行业应用领域,努力在大交通、高端会议系统和系统等行业的市场拓展取得进一步突破。加强对大客户的和拓展,与国际上大型行业巨头的合作,为全年的经营计划和未来全球市场的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在智能景观亮化工程领域:公司收购千百辉,在公司平台上进行有效资源整合。目前千百辉在照明设备研发、照明工程设计、施工、服务上已成为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LED照明设计工程企业之一。千百辉拥有城市及道照明工程一级施工资质、甲级照明设计资质、电子和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凭借多项过硬的资质以及完善的资信和质量体系,2017年上半年承接了多项国内照明工程施工及设计项目,随着千百辉知名度提高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智能景观亮化工程板块的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奥拓电子将加速推进智能照明业务板块,进一步提升行业内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在稳固金融领域原有业务的同时,大力开发新的金融科技产品,重点推动智能服务机器人的集成运用和在金融行业大数据运用;推动向系统集成商转型,重点为中小型银行提供系统集成服务。

  国内体育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公司结合自身优势,抢跑道,树品牌,借助专业“技术+服务”团队,打造一流的科技体育专业服务商。在赛事LED呈现及技术服务、智能场馆建设与、体育场馆O2O互动平台运营以及赛事权益营销等相关业务领域进行布局和拓展。

  打造体育领域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公司不仅有世界标准级的产品,而且已经构建了一个强大的服务团队,为赛事提供星级服务。公司已经为中国足协中国之队、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国际篮联(FIBA)亚锦赛、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等赛事提供比赛服务,使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国内比赛现场服务经验。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项目包括2017年中国足协超级杯等项目。

  通过外延方式加快体育市场布局,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设立奥拓体育等方式推动体育新业务的拓展。同时公司结合在LED应用、信息发布与系统等方面的优势,拓展体育场馆,与千百辉公司协同,公司重点开拓与大赛相配套的具有标杆意义的大型体育场馆市场,到目前已取得奥林匹克公园和崇礼高原训练改扩建项目雪道照明工程等体育场馆项目,金额约1亿元。投资300万元,参股深圳市热炼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LED应用产品的研发,新产品设计中运用了新技术,提升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金融科技方面,一方面,保持客户分流系统和综合信息发布系统的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领先,稳固公司在这两个产品的行业地位;另一方面,继续推进智能服务机器人的集成运用、金融行业大数据运用以及智慧银行等技术的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23,729,032.1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99,457.99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申请国内专利30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提交PCT国际申请1项; 共申请软件著作权1项。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共取得授权专利证书465项。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对系统集成、节能服务、LED应用、文体创意等与公司主业相关的行业继续深入研究和考察,积极寻找具有优质潜力的投资项目,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速度。继千百辉收购完成后,公司与深圳市立翔慧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奥拓立翔,聚焦LED创意显示应用领域用科技与艺术结合的手法塑造唯美的LED显示艺术作品,成就城市地标、彰显个性文化,帮助客户实现商业价值。奥拓体育公司投资300万元,参股深圳市热炼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推动公司体育场馆业务的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16年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共向144名激励对象解锁性股票1,943,200股,员工分享公司的发展,大大提升了员工工作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加快完善日本地区的营销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当地技术、产品、服务响应速度,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吸引国际高端人才,进一步推动海外业务的持续增长,拓宽公司的国际化发展道。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16年度权益事宜,以公司总股本407,590,5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连续6年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1.54亿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补助》(财会〔2017〕15 号)修订的,自2017 年1 月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本期本公司将软件企业返还1,507,692.30元计入其他收益。

  2017年第1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已收购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第2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新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奥拓立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拓电子”)第三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 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原股东沈永健承诺,对于标的公司持有的南沙房产,按其所抵应收账款金额受让该部分房产。若该部分房产在沈永健受让前转售,若转售时相对于账面价值出现亏损,亏损部分由沈永健补足。上述房产转让款或亏损弥补金额的支付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17年6月30日。”由于受到购房新规等影响,截至目前,尚未完成上述房产转让事项。所以,上述房产转让款或亏损弥补金额的支付时间修改为自千百辉取得南沙房产权属证件后3个月之内。

  2017年8月4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由于工作原因,邱荣邦监事授权委托黄斌监事参会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会议由监事黄斌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拓电子”、“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核准,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3,601,291.54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00元,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5,901,291.5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3,601,291.54 元。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的,公司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使用情况为:公司支付本次现金对价75,000,000.00元,支付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200万元,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70万元(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后续置换),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增资60,901,300.00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86,508.57元(未进行置换,含利息收入)。

  千百辉增资完成后,2017年6月5日,千百辉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60,901,300.00元,报告期内,千百辉投入到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金额为178.16万元(以自筹资金方式先行支付,后续置换),截至2017年6月30日,千百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0,912,027.85元(未进行置换,含利息收入)。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其千百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分别设立了7559 0517 4810 801、7559 0172 9910 303两个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与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千百辉于2017年6月5日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报告期,奥拓电子以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70.00万元;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23.44 元。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计划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尚未使用的资金(含利息收入)进行置换(部分募集资金置换),置换公司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过程中以自筹资金方式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70.00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还未进行置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式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千百辉计划对千百辉募集资金账户中部分尚未使用的资金(含利息收入)进行置换(部分募集资金置换),置换先前投入到千百辉募投资金项目中的费用,置换后的募集资金余额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17年6月30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注: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70.0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千百辉以募集资金1,781,623.4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

  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千百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55)。

  注:1、承诺投资项目2中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770.00万元,其中570万元是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的形式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续公司将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承诺投资项目3中出现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为178.16万元的原因是由于募投项目前期投入是千百辉以自筹资金方式进行募投项目的开展,后续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2、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70.0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千百辉以募集资金 1,781,623.44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2017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千百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现金管理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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