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期,深圳持续开展重点车辆的清零行动,对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审、未报废的重点车辆通过大数据进行严查严管。对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审、未报废的重点车辆,被停办车管业务。
近期,深圳持续开展重点车辆的清零行动,对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审、未报废的重点车辆通过大数据进行严查严管。
8月17日和10月13日,深圳市车管所相继对全市多家存在的车辆逾期未审验、未报废的大型货车、旅游大巴车属企业进行过约谈。在约谈中,要求企业限时对报废车辆进行处理,依理注销登记的手续。
经统计,目前全市共有37家企业,涉及844辆货车存在未年审、未报废的情况。这844辆货车一周内不处理,这37家企业不仅被重罚,还有要!
10月26日下午,深圳市车管所通过大数据“回头看”,发现部分企业仍存在车辆未依法报废的情况,于是对企业进行通报。
对逾期未报废的车属企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对依法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而未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将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及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1、首先,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时,也要按应程序办理,就像新车落地要办理注册登记、车辆的定期体检要“年审”一样。
据《机动车登记》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若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或因质量问题退车的、以及注销后需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此外,被依法查封、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这些状态下的车辆,无理报废。
2)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3)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交车后,领取回收凭条,等待报废公司办理完报废手续并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具体可到深圳市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地址:南山区西丽龙珠大道龙珠四龙井商业中心二楼,电话,)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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